考完第一次定期評量,接到了家長的電話--反映一個小二造句題寫注音被扣分,該家長覺得很不應該。該家長主張,造句題考的是孩子造句的能力,小二孩子會寫的國字較少,如果用注音表達,不應該算錯扣分。
要討論這個問題,應該要回到課程綱要裡,看看能力指標是怎麼說的:
與這個問題相關的能力指標,在100年公佈修正的課程綱要裡有以下六條,
其中標號1開頭的,談的是注音能力;標號4開頭是有關識字與寫字能力;標號6開頭的是寫作能力。
一般而言,造句題考的是「寫作」的能力,造出通順的短語或句子、能仿寫簡單句型就應該通過評量,無論他是用注音或國字表達意思。
但若該題學生是運用生字、新詞造句,最好還是能夠正確的書寫國字,如此才能符合課綱4-1-1 -2、4-1-1-3的能力指標。而1-1-2-2、1-1-5-2也都是第一階段的學習指標,二年級孩子若是能夠順利達到,也是可喜的事,基本上老師應該以鼓勵的心情樂觀其成。
在與該家長溝通的過程中,我向家長表示,能夠接受他「二年級造句以寫出正確的句子為標準,不限注音國字」的看法,但也希望我們大人都可以把分數看的更淡,畢竟「分數不重要」。但家長馬上表示:「分數不是最重要,但是分數很重要」。這個回覆,引起我的反思:「分數真的很重要嗎?」、「分數重要的地方在哪裡?」、「分數相差多少很重要?是1分、2分、5分還是10分、20分?」
其實我相信,如果家長願意多鼓勵孩子,用更寬廣心情看待成績,孩子未來必將更為寬廣。
其實我相信,如果家長願意多鼓勵孩子,用更寬廣心情看待成績,孩子未來必將更為寬廣。